如何看待女员工怀孕后被劝离职的事件?
这个我得说几句了。
这事儿注定要引发大量口水,可惜很多人想喷却搞错了对象。
作为用人者来讲,薪资预算基本是固定的,那么同等条件下我自然要选择利益最大化。在商言商,这是趋利避害的本能。
我本人也不会轻易开这个口子用未婚未育的女性,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儿,当然希望人员稳定不出纰漏,现在的大环境已经是这样不堪了,倒恨不能每一分钱都掰成两半用,所以这种风险最好从源头就卡死。
当然,一定有人要扯什么社会责任和什么“歧视”了。
我只能说,麻烦你们以用人单位角度好好想一下,我创造工作岗位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我照章纳税已经尽到我该尽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既然我交了税,收税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要尽它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呢?
然而它们却就这么把锅直接甩给用人单位,导致资方两边不是人。
你们痛骂资方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这个事情要充分考虑正反两方面的实际情况。
为什么你们不肯想想用人单位为什么要这么干?
总之不管怎样吧,我也不大可能放心用未婚未育的女性。除非短期工作,或不太重要的工作,但这又是另一种不公平。
所以,事实是在当下的我朝,即使我随便用什么理由拒绝给“你”这个工作机会对我其实也没什么损失和影响。毕竟还有大把的人排队等着我给工作机会,那么请问我为什么要给“你”?
我知道这对女性不公平,但这样做难道就真的只是用人单位的错吗?
但凡这国在某些政策方面给予用人单位一定倾斜,这种事情也不会成为话题。
这种现象其实很普遍,据我所知,几乎身边所有的老板都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那么难道大家都是冷血动物都歧视女性吗?
绝不是的。
只不过是从上至下没人真正在意这些东西,现有的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用人单位而言其实没有任何约束力。
生存不易,大家都想要得到公平的工作和发展机会,这个本没有错的,但一味将枪口对准资方显然也有失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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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这都能扯上“不宜公开讨论”?服?说说我的经验吧。2012年的时候,我团队扩张,新招了个律师,女生,未婚,研究生毕业,工作了3个月,告诉我她怀孕了——未婚先孕,然后结婚,然后就生娃,然后生娃后过了几个月,辞职。完整的也就是一个年度吧,就走了。律师事务所薪酬是不低的,而且合伙人们分担成本也是按人数来分摊,一个律师成本就要分摊10多万吧。等于那一年,我除了给她支付工资外,还有10多万的工资外的成本分担(房租呀、公共成本什么的)。你说我开心么,显然不开心,因为整个人力资源安排的节奏会被打乱。不过另一方面,这个制度也是必须要接受的呀,法律对于妇女儿童的保护也确实是对的,而且年底算账,损失也不是那么大。更何况我大可以新招个律师,进行培养,律师这个职业,就是越培养越增值的,你手底下高素质的人多,对你的生意只会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如果合伙人自己拉不到业务,那么高素质的人也不会在你这里留。所以我们其实并不担心说有人怀孕了,多招人是个不能接受的问题。
之后是不是会因此不招女生呢?不会,其实我还是会新招女生:
第一,作为非诉业务律师来说,女生其实很适合。
第二,法学院本身就是女生多,男生少,非要招男生不可能的,而且律师这个行业个人素质必须很高才能维持住客户呀,于是呢,还是会招女生,法学院恰恰是女生优秀的多,如果因为怕女生要生孩子就不招优秀的女生,那才是蠢呢;
第三,这个行业利润率还可以的,女生生孩子或许会降低当年利润率,但是从长线来看,仍然是合适的,合伙人本来就不应该利润太高嘛。
第四,律师这种文案工作,是完全可以工作到生孩子之前的。其实算下来也没有几个月。
所以对于高利润率企业,或者大企业,这并不是什么问题。
对于小企业和低利润率企业这确实是个问题。小企业创业阶段,如果都来生孩子,那确实扛不住,此时理性的做法就是不招可能会生育的女生呗,反正小企业主要的价值创造者其实还是老板自己——去跑客户,有核心技术什么的,没有哪个小企业主真的能坐在那里剥削的。而对于低利润企业,那要看看为啥利润率低,如果是因为女人生孩子而导致利润率低,那这个企业老板还是赶紧关张得了。
而对于大企业,如果老板逼着HR让新进女生承诺什么不生娃,还因为女生生了孩子而去骂HR,也够low的,老板有本事多去赚点钱呀。利润率到50%的话我就不信企业还会被女员工生娃所影响。
中国的社会文化已经在跑步进入封建社会了,很多愚昧的东西都在死灰复燃,1949年后中国的社会进步最大的地方就是在妇女权利的保护与妇女地位的提升,如今正在走回头路,已经够让人不安的,现在连妇女产假权利都要拿出来喷,也真是让人忧心忡忡呀。济南及周边地区,私人订制 女士spa,异性spa 情侣spa ➕微 411901410 @送精品护理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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